中国门球协会关于选调“飞龙湖杯”2017年全国青少年门球锦标赛仲裁和裁判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飞龙湖杯”2017年全国青少年门球锦标赛定于2017年8月8—10日在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举办,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经研究,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比赛仲裁、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张娜(中国门协)
成员:张承颖(贵州) 杨奎筑(贵州)
(二)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杨英德(浙江、国际级)
副裁判长:姜海鸥(女,深圳、国际级)、李建玲(女,贵州、国家级)
裁判组长:
程旭东(河南、国家级)、李笑红(女,福建、国家级)、陈朝松(重庆、国家级)、王建民(女,四川、国家级)、王新红(女,新疆、国家级)
二、报到与离会
(一)报到
请选调裁判员及随队裁判员于8月6日18:00前到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鹏程大酒店报到,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乌江北路2号;联系人:代庆利;电话:13096780313。逾期报到将不安排裁判工作。
(二)离会
全体人员请于8月10日18:00以后或者8月11日早餐后离会。
三、服装
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请携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配发的裁判服。随队裁判自备白色长裤、白色上衣、白色平底运动鞋,可按优惠价购买中国门球协会指定裁判服装(长款联系人:蒋翔宇,中国门球协会;联系电话:010-67147628 )。
裁判员应携带等级裁判员证书和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等级裁判胸徽。
四、经费
大会选调的仲裁、裁判员的差旅费(动车二等座或火车硬卧标准,不得绕行)、食宿费由赛区负担。
中国门球协会
2017年7月25日